关于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2 浏览次数: 101

 

贵州大学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高等教育研究所

 

 

文件

贵大评估中心〔20176

 

 

关于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评估已经进入常态化。据《贵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贵大评估中心〔20097号),经分管校领导同意,2017112日~3日,评估中心(高教所)将组织学校高教研究与评估专家,对各学院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开展专项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长:金道超

副 组 长:李  明 张  安世遨

工作人员:李国良 叶文勤 王代星

2.检查评估专家组 

第一组:生科院、管理学院、矿业学院、资环学院;

第二组:农学院、经济学院、建筑学院、计算机学院;

第三组:林学院、数统学院、化工学院、土木学院;

第四组:动科院、外语学院、机械学院、法学院;

第五组:药学院、音乐学院、酿酒学院、材料学院;

第六组:大数据学院、文传学院、电工学院、旅游学院;

第七组:物理学院、美术学院、哲社学院、历史学院;

第八组:公管学院、烟草学院、茶学院、体育学院。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评估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检查方式

1.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按学院所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总量的20%进行抽样,并调取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2.检查评估小组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填写《贵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评分表》。

3.检查评估结束后,各小组对该组检查评估的情况以书面(电子)报告形式报至评估中心。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提供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教务处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所要求的教学档案。

2各检查评估小组要切实认真负责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不干扰和影响学院正常工作、教师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活动(即三不扰)。

3.评估中心对本次检查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撰写《贵州大学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评估报告》初稿。

    5.评估中心(高教所)组织专家对初稿进行审定后,上报学校领导,同时送交教务处并向相关学院反馈评估结果和意见。

附件: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评估安排表.doc

 

 

                        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贵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