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08 浏览次数: 27
关于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评估已经进入常态化。据《贵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贵大评估中心〔2009〕7号),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校评估中心(高教所)定于2015年9月17日~18日组织校第三届高教研究与评估专家团,开展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金道超
副 组 长:李 明 张 晶
    员:刘淑芬 安世遨
工作人员:仲献荣 叶文勤
2.检查评估专家组 
 检查评估专家组共分六组,第一组负责检查生科院、管理学院、矿业学院、资环学院;第二组负责检查农学院、经济学院、建筑学院、计算机学院;第三组负责检查林学院、理学院、化工学院、土木学院;第四组负责检查动科院、外语学院、机械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第五组负责检查药学院、艺术学院、酿酒学院、材料学院;第六组负责检查大数据学院、人文学院、电工学院、旅游学院、公管学院。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评估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检查方式
1.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按学院所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总量的20%进行抽样,并调取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2.检查评估小组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填写《贵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评分表》。
3.检查评估结束后,各小组对该组检查评估的情况以书面(电子)报告形式报至评估中心。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专项检查评估,学校高教研究与评估专家将到各学院进行现场评阅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请各学院提供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教务处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所要求的教学档案。
2.各检查评估小组要切实认真负责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不干扰和影响学院正常工作、教师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活动(即“三不扰”)。
3.评估中心对本次检查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撰写《贵州大学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评估报告》初稿。
    5.评估中心(高教所)组织专家对初稿进行审定后,上报学校领导,同时送交教务处并向相关学院反馈评估结果和意见。
附件: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评估安排表
 
 
                        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贵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
                                2015年9月7日


附件:                   
            
         
检查评估小组
917日(星期四)
918日(星期五)
8:3012:00
14:3018:00
8:3012:00
14:3018:00
第一组
生科院
管理学院
矿业学院
资环学院
第二组
农学院
经济学院
建筑学院
计算机学院
第三组
林学院
理学院
化工学院
土木学院
第四组
动科院
外语学院
机械学院
法学院
体育学院
第五组
药学院
艺术学院
酿酒学院
材料学院
第六组
大数据学院
人文学院
电工学院
旅游学院
公管学院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评估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