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文件
贵大评估中心〔2017〕2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贡献度及竞争力
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年度贡献度及竞争力综合评估方案(试行)》(贵大发〔2009〕109号),为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继续实施教育教学状态的常态监控,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经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校评估中心(高教所)于3月6日-4月30日组织开展2016年度贡献度及竞争力综合评估。现将综合评估中教育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确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内容及时限
1.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社会服务”五个一级指标,十一项二级指标,共有222项评价项目。其中“教学工作”评价项目共91项(本科生教学工作53项,研究生教学工作38项),“科研工作”评价项目共33项;“学科建设”评价项目共60项;“国际交流”评价项目共18项;“社会服务”评价项目共20项。
2.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16年度,即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数据采集与填报
1.采集表修订:2017年3月1日~6日,评估中心(高教所)依据评估方案指标体系修订《2016年度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
2.数据收集整理:3月7日~3月17日,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按照《2016年度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见附件1)收集整理教育教学状态数据;校直有关部门按照《2016年度校直有关单位教育教学状态数据采集表》(见附件2)整理并提供与本部门相关的教育教学状态数据。
3.数据在线录入:3月13日~24日,学院(中心、实验室)按照《2016年度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认真组织好人员进行在线录入数据。
三、数据审核与确认
1.学院网上审核:4月1日~9日,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对《贵州大学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进行网上审核,对漏填漏报的数据需提供电子表格及相关支撑材料,由评估中心(高教所)代为补录数据。
2.校直部门网上审核:4月1日~10日,校直各部门对本单位职能范围的相关数据进行在线审核;评估中心(高教所)将对录入的所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汇总、统计,采用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系统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3.初步评价结果公示:4月11日~19日,评估中心(高教所)开放《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向学院(中心、实验室)公示经分析评价形成的初步结果,请各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初步评价结果。如发现问题或仍有漏填漏报的数据,可提供支撑材料,由评估中心(高教所)进行修改和再次补录数据。
4.数据甄别审核:4月12日~13日,评估中心(高教所)组织校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专家,对填报的相关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到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进行现场甄别、审核。
5.数据审核确认:4月20日~21日,校直各部门对本单位职能范围的相关数据进行再次审核。无争议的数据,由评估中心(高教所)在线确认提交;对有争议的数据,由学院(中心、实验室)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校直部门和评估中心(高教所)再次核查、甄别后,由评估中心(高教所)网上确认提交。
四、数据汇总与评价
1.数据汇总统计:4月22日~23日,评估中心(高教所)将对确认提交的所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2.数据分析评价:4月24日~25日,评估中心(高教所)采用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对数据进行状态分析和综合评价。
五、《白皮书》撰写与发布
1.《白皮书》初稿:4月26日~27日,评估中心(高教所)依据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系统的综合评价结果,撰写《贵州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状况白皮书》初稿。
2.4月28日,评估中心(高教所)组织校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专家对《贵州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状况白皮书——年度贡献度及竞争力综合评估报告》初稿进行讨论、修改。
3.将《贵州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状况白皮书——年度贡献度及竞争力综合评估报告(修改稿)》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并于4月30日前在一定范围发布。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单位相关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审核,认真做好组织安排,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准确有效,填写每行每列信息时不得有空缺,否则系统将不能提交取数。
2.校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专家在进行数据甄别、审核的过程中,应本着对学校和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必做到认真细致,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
3.校领导、校直各单位及各学院(中心、实验室)领导浏览综合评估结果及有关基本状态数据时,用户名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职能部门领导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职工号。
4.各单位负责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时,用户名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5.登陆浏览系统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评估中心(高教所)。相关单位负责数据填报和审核的人员如有变动,请于4月6日前将其姓名、职工号及联系方式告知评估中心(高教所),以便及时添加、修改、设置用户及权限。
联系人 电话:王代星 88290053
电 子 信 箱:631587992@qq.com
附件1:2016年度学院(中心、实验室)教育教学状态数据采集表
附件2:2016年度校直有关单位教育教学状态数据采集表
附件打包下载:20170308153409.rar
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贵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