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评估回顾与展望
发布时间: 2009-04-16 浏览次数: 99
编者按  我国自1994年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试点评估,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正式确立了周期性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列入首轮评估计划(2003-2007年)的592所本科高校中,已先后有500余所接受了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开展的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也已经评估了587所,首轮评估工作即将结束。对这样一项规模浩大的工作,应该如何认识和评价?它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经验?还存在哪些问题不足?今后如何进一步改进完善?这是关系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此,本报特别刊发这篇专题文章,对近十五年来的高校评估工作,特别是对本轮评估工作进行回顾与展望。
教学评估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举措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5年,教育部率先在数所高等工科院校进行试点。1994年教育部启动针对改革开放后建立的本科院校教学工作进行合格评估,1996年对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进行教学工作优秀评估,1999年对介于前两者之间的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进行随机水平评估,期间有254所普通高等学校接受了评估。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正式确立周期性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截止目前,前后二十余年,总计1300多所普通本专科院校接受了评估。
  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确立周期性的教学评估制度,是教育部审时度势、为提高教育质量采取的关键举措。对于树立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意识,确立教学工作在高校居于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
  开展教学评估是政府依法行政和转变职能,加强对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需要。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教育管理部门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14号主任令,对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意义、原则、评估程序和方法等做了较系统规定。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4条也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开展教学评估是从根本上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有力举措。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2500多万人,是1998年的5倍,居世界第一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23%,进入国际社会公认的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但与此同时,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也引起了政府和全社会对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教育质量与规范管理的高度重视。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建立周期性教学评估制度,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是大众化条件下坚持以人为本,对学生负责,从根本上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手段,是促进高等教育把工作重点放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事实证明,近年来,高等学校在规模数倍于前的条件下,生均教育资源达到了教育部规定标准,而且超过了扩招前的生均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结于教学评估工作的促进。
  开展教学评估是国际高等教育通例,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升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兴起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不仅建立了五至七年不等的周期性高等教育质量认证制度,以此保障提高本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更广泛地开展国际与地区间的高等教育质量互认,大大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国际化。我国开展高校教学评估工作,是适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参与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
教学评估取得显著成效
  开展教学评估工作以来,广大高等学校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依据教育部制定的评估方案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教学评估使高校进一步理清了办学思路,明确了办学定位。
  开展教学评估以来,高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进一步端正了办学思想,梳理了办学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一些重点高校以成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为发展目标;一般本科高校确立了地方化、应用性和教学型的道路;高职高专院校则普遍确立了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的道路。初步形成了高校分类发展和多样化办学的格局。服务社会、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教学核心等意识,已现实地成为指导学校工作的主导理念。
  教学评估强化了高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开展评建工作以来,教学工作得到广大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普遍形成了“领导重视教学,政策倾斜教学,经费优先保障教学,科研促进教学,舆论支持教学”的良好局面,基本扭转了长期以来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对教学投入不足,以及教学经费投入不足的现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突出并得到较好的落实。
  教学评估极大地促进了教学投入,显著改善了高校的办学条件。
  开展教学评估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以评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教学投入力度,高校教学条件显著改善。以2006年133所参评高校为例,近三年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宿舍、运动场的面积累计增长均超过20%,生均四项经费、百名学生配计算机台数、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累计增长均超过30%,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生均年进书量累计增长均超过60%。而2007年198所参评高校三年来生均四项经费总增长也超过27%,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总增长超过33%。
  教学评估明显加强了高校教学和管理的规范。
  教学评估方案,是高教战线众多理论和实践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它不仅规定了一所高等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标准,更提供了一所高等学校教学和管理诸方面的理论、观念、方法和技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以评估方案为依据,进一步梳理教学和管理思路,加强了高校教学管理力度,健全了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的行动。高校建立了内部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为教学和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此外,教学评估凝聚了人心,传播了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大范围交流了教学和管理经验,锻炼了教师和管理队伍,促进了高校就业工作。
  正因为如此,教学评估受到了高教战线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积极。据中新网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16所高校一百余位教师中,有超过80%的人认为高校教学评估“非常必要”,需要将评估工作坚持下去。
教学评估还需不断改进完善
  在充分肯定教学评估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这样大规模的高校教学评估还是第一次,还是新生事物,实践中还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或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和解决。
  评估方案的针对性有待完善。目前社会上有一种看法和意见,即认为现行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比较单一,不利于分类指导。从近几年的评估实践看,现行的评估方案对于促进学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但是,也应该注意到,用一个评估方案评所有的学校本身确实有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比如,评估方案对研究型大学的创新人才的培养指导性不强;对医学、艺术、体育等类型的学校针对性不强;有的评估指标设计可操作性较差,导致专家考察评估过程中难于准确把握。
  关于评估中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问题。目前,社会上对评估的另一种意见,就是认为评估走过场,存在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我们认为,评估总体上是健康的,但少数高校也存在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兴师动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超标准超规格接待评估专家;在材料上弄虚作假等。特别是在本轮评估的早期阶段,这些问题还比较普遍,有的还比较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在过去几年实施评估过程中,教育部已经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加强了分类指导,在现行评估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针对医药类院校、体育艺术类院校和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的补充说明,增强了评估的针对性;二是实施了“阳光评估”,在网站上公示学校的自评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等材料,加强社会监督;三是改进评估方法,将原来考察评估中抽查近三年的毕业论文(设计)、试卷的做法改为只抽查近一年的,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评估负担,也较好地克服了弄虚作假的问题,受到了普遍欢迎;四是加强评估规范、严肃评估纪律,出台了分别针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组的工作规范,提出了严格的评估纪律要求,这些规范和纪律文件在评估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我们应该看到,社会批评和监督是为了把评估工作做得更好,是为了实实在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批评和监督推进了评估工作的改进,推进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部将进一步听取和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改进和完善评估工作,把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做得更好。
新形势下推进教学评估工作的思路
  展望未来,评估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加强分类指导,统筹院校评估及专业认证,丰富评估手段,规范评估行为,不断提高评估专业化水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坚持周期性的评估制度,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周期性的评估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实践证明,作为高校日常工作的教学活动,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特点,教学评估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地进行,必须坚持评估的定期化和制度化,通过定期性教学评估,真正牢固确立起质量是高等教育生命线、教学是高等学校中心工作的意识,真正建立起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和高等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工作。在评建思想上,除了贯彻落实“以评保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外,重点解决评估促进高校分类发展和深化教学改革,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等学校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评估方案,以加强分类指导。同时要改进和完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与评估手段,在专家进校考察评估基础上,每年收集和发布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全方位动态监控高校教学状况,使之与定期评估相结合,促进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与常态化。
  统筹实施各项评估。评估工作要点、面结合,协调推进。当前评估的重点是整个教学工作,涉及到与教学相关的各个方面。其作用不可低估,但缺点是不易深入,因此,要积极组织并不断扩大专业评估的试点范围,使评估在某一专业领域有更强的针对性,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能力的提高。
  提高评估专业化水平。我国开展教学评估虽然积累了不少经验,做出了不小的成绩,但必须看到我们在评估目前还处在专业化程度较低的阶段。今后,要努力提高评估的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律法规;加强评估专家的业务培训提高专家的评估水平;加强评估机构自身建设,增强其研究、决策和实施评估工作能力;广泛开展和不断扩大评估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发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力量在教学评估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指导本地高等学校评建工作,加强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适当吸引社会力量参加评估工作,增强社会对高等教育的了解和支持,构建起政府、高校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评估长效机制。
 
摘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