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应树立科学的课程意识
发布时间: 2009-04-16 浏览次数: 23

在高校现代教育中,教师是使课程发挥效能的能动因素,教师的课程意识是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再造和课程评价的源泉、前提和保证。简单地说,课程意识就是教什么的意识,是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的有目的、有意义的反映和有方向、有层次的追求和探索,是教师执行课程标准、落实课程方案的内驱力。它涵盖三个要素:教育信念与热情、教育知识与经验、教育眼光与智慧。
   但是,当前多数高校教师仅有教学意识,没有课程意识。表现在:课程缺乏创造力,导致课程不断走向孤立、封闭、萎缩,走向难、繁、偏、旧;学科视野狭窄,容易把自己禁锢在学科壁垒之中,缺乏学科之间的交流与渗透,缺少综合课程活动的实践与磨炼;主体地位蒙蔽,教师被权威的教材束缚了自己的思维,总是被专家或管理者牵着走,缺乏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科学的课程意识本质上是一种主体价值张扬的意识,是师生创造力彰显的意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课程意识主要指向教师教学观念,是教师从事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的内在力量,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思路和行为方式,从而决定着教学的价值取向。课程意识所支配的教学始终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主要表现在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来组织课程内容,按学生的兴趣、需要、经验背景来设计和实施教学活动。
  所以说,课程不仅是一种结果,而且是一种过程,更是一种意识。课程是师生共同建构学习经验的过程。课程不仅仅是由专家编制教师执行的、僵化的文本形态,而是师生在教学过程中共同创造的鲜活的、发展的活动形态。课程不仅是技术的,也是艺术的。教师必须创设并依照特定的教育教学情境,根据学生的发展水平和身心特点,合理地进行课程改革。课程是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课程决策、课程编制、课程实施的过程应该是对话式的,而不是独白式的,课程的设计要适应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获得成功感。
  高校教师如何树立科学的课程意识?学校要从三方面来促进教师树立科学的课程意识:
  其一,建立和完善更加灵活的、促进教师课程意识生成和转化的教学管理机制,鼓励、肯定和保护教师的课程意识。具体说,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是保证课程体系的弹性,教师可以自己决定如何开发课程,进行课程规划,以建构一套具有特色的课程体系。二是要加强课程评价的多样性。以往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的课程评价机制必须变革。在考查教师的教学情况时,应多听取教师的设想,尊重教师的安排,从相对长远的角度向教师提出教学建议,建立新课程理念下的评价体系。比如,在评价目的上有效促进学生发展,在评价手段上采用多样和灵活的评价方法,在评价价值观上追求多元化的评价主体,等等。
  其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师课程意识的转化。一要加大校本培训的力度。在校本培训中,教师可以对自己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反思,对教学决策、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效果进行审视;还可以以课题研讨为切入点,通过与课程专家合作、与其他教师协作及与学生共同探究等,逐渐形成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二要树立课程组织不再囿于学科界限,而是向跨学科和综合化方向发展的观念,引导学生进行综合性学习。比如,从自然、社会、生活等方面确立课题,围绕课题提供一些能选择的、操作性强的课题,鼓励学生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引导学生将自己调查到的、体验到的、搜集到的东西表现出来,进一步培养学生处理信息的能力、动手操作的能力,并给学生创造交流的机会,使他们体会到成就感,并在交流中进一步扩大视野。三要树立课程发展的过程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的观念。教师在教学中可根据教学内容,合理恰当地把当前的热点问题引入教学中,让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最新发展动态,获取最新的信息。也可以根据教学需要,采用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进行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其三,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