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9 浏览次数: 1921

贵大党组通〔201931

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

近日,我部通过党费云平台后台抽查,发现部分党支部未按月导入党费收缴单、部分党员缴纳党费拖沓情况。为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电明字〔201818号)文件精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各基层党委、党工委中开展2019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清查20191-11月间的党费缴纳情况,对照工资表,按缴纳要求进行逐人逐月的核算。

二、自查内容

1.支部是否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明确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相对固定时间;

2.支部是否按月在党费云平台导入党费收缴单,并提醒党员及时交纳党费;

3.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是否有详细准确记录;

4.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新发展和新转入党员是否从发展党员和党组织关系转入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6.今年9月,建设银行启用了党建云平台新系统,各支部要对9月份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重点核查,确认党员是否交纳成功,如有需要,可联系建行贵州大学分理处提供相关明细。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防止简单化,确保尽快取得实效。112212:00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本年度党费缴纳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org@gzu.edu.cn,纸质版由基层党委、党工委书记签字后盖章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贤正楼2号楼1017)。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协调、周密安排,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对所报的数据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应查尽查、应纠尽纠,不漏掉一人。党委组织部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党费云平台进行随机抽查核对。
    2.
突出问题导向。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以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深入查找和解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增强依规管党治党意识,把全面从严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真正落实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常态化机制。

3.坚持边查边改。结合当前省委正在对我校进行巡视期间立行立改的要求,对党费收缴问题突出的基层党委,组织部将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将问题作为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扣分依据。对不按规定规范收取党费的党支部,要对支部书记和支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该问责的严肃问责。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对规避交纳的,在及时追缴的同时,要依规作出组织处置。

附件:20019年度党费缴纳统计表

联系人:孙芸   康莉

联系电话:88292089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1119